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局内动态
局内动态
黄河局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签订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
2020.09.2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918日上午,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河南郑州举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薛松贵、生态环境部黄河局副局长曾永分别代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流域局签订《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签订正值习近平总书记“9·18”重要讲话发表一周年之际,标志着黄河局和黄委在协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方面有了遵循和依据,搭建了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的合作平台。

黄河流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具有发生前兆不明、诱因不定、难以预测、难以控制、事态紧急、损失严重等特征,短时间内很可能造成水源的污染、停水、工业停产等问题,易对流域经济社会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与危害。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特征决定了其应对处置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敏感性,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部门之间协作联动、联防联控。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除地方政府在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主体责任外,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流域管理机构是重要的协同应对部门。

协议从建立联络制度、强化信息通报、加强研判预警、协同应对处置、推进协作交流五个方面明确了双方的合作内容。在框架协议下,黄河局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流域内的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力量,及时掌握水质信息,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研判分析、预警预报,排查流域内潜在危险污染源隐患。黄委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流域内骨干水库水情、河道水情、取水工程运行情况,在保证防洪、供水和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调度水库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签订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双方建立了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协作机制,黄委和黄河局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有利于更好地应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下一步,黄河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继续深化加强黄委及沿黄省区的交流协作,以具体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18”重要讲话精神,以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为抓手,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水污染事件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持续修复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黄河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而不懈努力。

 

生态
环境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