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1年黄河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2021年黄河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项目委托业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要求,拟采用公开征集方法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主要内容:在黄河流域123个重要点位(涉及青海省33个点位、四川省5个点位、甘肃省14个点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个点位、内蒙古自治区20个点位、山西省9个点位、陕西省7个点位、河南省16个点位、山东省12个点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个点位),按照相关采样和质量控制要求,协助开展水生生物(河流型断面必测指标:大型底栖动物;河流型断面选测指标:浮游植物、着生藻类;湖库型断面必测指标: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湖库型断面选测指标:着生藻类)的样品采集工作及水生生物样品的物种鉴定工作,完成水生生物统计分析、评价和数据集;配合编制2021年黄河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报告。
成果产出:完成水生生物统计分析、评价和数据集;配合编制2021年黄河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报告。
经费预算:79.95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7 日18: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联系人:秦祥朝
联系电话:0371-66028255
邮箱:260694960@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docx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1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