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中,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致力于构建科学完备、高效运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并持续强化监管执法效能,确保各项环保政策精准部署、有力实施。
在法治力量的强力驱动下,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与变革。祁连山生态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祁连山生态保护实现了“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的根本性转变,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八年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及以上标准,为下游地区提供了稳定、优质的水资源保障。在2022年和2023年的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充分展现了甘肃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祁连山下那片金灿灿。 邓秀娟摄
法治引领,打造生态治理新引擎
1.科学立法,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石,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紧跟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致力于打造一个覆盖全面、科学严谨的地方性法规体系。针对水、气、土、噪声、固体废物、核辐射和黄河流域等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治理以及石油勘探等特定领域,先后推动出台了10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其中,2023年出台的《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沿黄九省(自治区)率先制定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让母亲河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是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践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为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条例》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目前,甘肃省涵盖水、气、土、噪声、生态等环境保护要素以及流域和声环境治理修复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武器,更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新风尚
“法治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兰州大学法学院参与法治宣传的志愿者马一凡对此深有感触。为推动法治意识在干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厅党组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环境保护日常工作中,引导督促各级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新媒体矩阵平台范围,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微海报等新媒体产品,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通过走进校园、社区、企业,以及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将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凭借其优质的内容和贴心的服务,被评为甘肃省政府系统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
3.依法行政,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的关键,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甘肃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创新出台“18条措施”,全力为经济稳增长作出生态环境贡献。
依托数字政府建设,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环评审批时长大幅压减。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流程,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所有事项均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网推进“一网通办”。事项办理平均跑动次数、平均材料数量缩减均超过省级平均水平,承诺时限大幅度压减。
同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还不断提升环评审批工作成效,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加速项目落地建设。这些项目的落地实施,为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和谐家园。 贺继荣摄
法治护航,守护绿水青山
1.祁连山生态保护:常态长效显成效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强化祁连山生态保护,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管机制,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印发实施了《甘肃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工作机制》,对祁连山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评价。通过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祁连山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祁连山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提升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如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草原生态稳定性不断增强,水域面积更加稳定。雪豹等珍稀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祁连山的绿意盎然,成为甘肃绿色发展浓墨重彩的一笔。
此外,还通过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黄河保护治理:协同推进见真章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区域。甘肃深入贯彻《黄河保护法》,协同推进工业、生活、农业和尾矿库“3+1”污染综合治理,努力将黄河建成岸绿景美的生态河。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工作,推进黄河流域甘肃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有效打击了黄河沿线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黄河水质的安全和稳定。同时,还实施了“黄河清废”行动,核实问题点位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了黄河沿岸的生态环境质量。
在推动沿黄流域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完成了3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和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93%和97%以上。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减轻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减小了对黄河的影响。
监测数据显示,黄河流域4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黄河之滨也很美”成为甘肃的一张亮丽名片。
甘肃省还注重加强跨区域协作和联动,与周边省区建立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工作。通过跨区域协作和联动,形成了黄河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有力推动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整改见成效
甘肃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自然保护地的强化监督视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石,连续数载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通过现场核查的精准无误、后续监管的持续跟进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紧密协作,众多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更加安全、适宜的生存空间,进一步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
在秦岭生态保护方面,甘肃发布《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秦岭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与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策引领,促进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该意见着重强调了跨区域协同保护的重要性,倡导与相邻省份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面对生态环境挑战,携手绘制秦岭生态保护的宏伟蓝图。
在具体实践中,甘肃不仅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与管理,还深入实施秦岭地区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科学规划,实施植被恢复、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等项目,秦岭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
牧野新歌。 李建军摄
法治共治,推动绿色发展
1.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为全省的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修订了《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县级以上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响应。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电子化备案,提高备案效率和准确性。
为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通过模拟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场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还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和联合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通过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合作,不仅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效率,还为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保障。
2.推进生态环境改革事项: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全省的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通过线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等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还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政府和省级各成员单位不断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替代修复和案例实践方式,推动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落实,确保损害赔偿责任得到依法追究,有效保障了受损的环境得到修复。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替代履行新路径,完成全省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碳汇核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践提供了有效参考。
截至今年,全省共启动办理损害赔偿案例411件,赔偿金额4.95亿元,修复土壤7354.8万立方米、地下水42.6万立方米、地表水121.3万立方米、农田155.3万平方米、草原141.1万平方米,处置固体废物915.2万吨。
在推进生态环境改革的过程中,甘肃省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甘肃祁连山风光。 张力摄
未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就。继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加大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力度;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强化制度保障,法治根基稳固扎实。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实施变化,确保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积极推动符合甘肃实际、彰显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立、废、改、释工作,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出台更加科学、严谨、有效的法规政策,以良法善治助力发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查,严格规范文件制定流程,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规,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深化法治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依托“八五”普法规划,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念和行为习惯。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教育体系之中,培养青少年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聚焦普法重点,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持续把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作为工作重心,特别是针对新出台的《黄河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深入解读法律条款,明确法律责任,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素养。通过持续深入的普法宣传,让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为甘肃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化法治实践,法治效能显著增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的新路径、新方法,将法治保障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法治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以法治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探索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和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和协同合作机制建设,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绿色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