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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商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4.03.1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3月5日,黄河流域局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一行,在郑召开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会,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实监督、生态流量监管、生态保护补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工业园区污染整治、涉煤企业巡查、环境应急与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认为,在生态环境部领导下,黄河流域局充分发挥流域统筹、牵头抓总的作用,用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监督指导陕西省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陕西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动陕西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3年,陕西省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I-Ⅲ类优良水体断面占比达到95.4%,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6.3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消除劣Ⅴ类,水环境质量达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榆林、宝鸡、铜川、延安等地市水质改善明显。

会议指出,面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很艰巨,要认真领会并对照落实黄河保护法、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目标任务要求,推动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关注煤炭开采的流域性生态环境影响,进一步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强生态流量保障。黄河流域局将持续紧盯黄河干流Ⅱ类水质保障,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督导帮扶,协同省区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局副局长郝伏勤、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双方相关业务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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