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联合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生态环境厅及西宁、兰州、包头等13个沿黄重点城市生态环境局在鄂尔多斯开展2024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形势会商与协调监管工作调度,总结交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会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形势,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黄河流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范治晖参加会商调度并总结讲话,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日木图致辞,黄河流域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治国主持会商调度。
会商调度指出,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承载着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开启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新篇章。五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在生态环境部的周密部署和安排下,黄河流域局会同沿黄9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等方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有力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黄河流域I-Ⅲ类水质从2018年的67%提升到2023年的91%,首次跻身十大流域片区水质为“优”行列,2022—2023年,黄河干流连续两年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流域监管职能转变与时俱进、流域生态环境顶层设计逐步完善、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监督管理逐步加强、流域监测体系日臻完善、科研创新日益发挥绿色低碳转型引领作用、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稳步提升。
在深入学习回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基础上,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美丽中国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仍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特别是在流域生态环境统筹谋划、协同机制和措施手段方面仍存在短板,没有松口气、歇歇脚的余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更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会商调度强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黄河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更加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流域区域绿色发展协作,强化生态环境系统共保联治势在必行。
经会商调度一致同意,在五年工作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共同建立以“四项主要任务、五项工作举措”为主体结构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推动形成“1+9”黄河共管共治良好局面,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黄河力量。明确了形成全流域生态环境工作合力、共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执法、研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总结工作经验以提升流域整体监管水平等四个方面主要任务。研究细化了五项工作举措,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二是定期会商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形势,三是开展监测信息共享和生态环境形势会商,四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五是推动问题解决。
围绕推动机制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会商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建立流域监管协调机制的重大意义,持续强化流域整体意识和系统观念,坚持流域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要正确处理流域和区域之间的关系,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快强基础、补短板,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三要有效落实流域监管协调机制各项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强化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不断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黄河流域9省(区)生态环境厅及鄂尔多斯、晋城、郑州、洛阳等城市生态环境局交流经验成效、问题建议;黄河流域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介绍分析了“十四五”以来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报告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纪实。
黄河流域局局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单位及各分局负责同志参加现场调度。黄河流域局在郑全体职工视频参加会商调度。
调度期间调研学习了鄂尔多斯绿色发展、生态治理、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等典型案例,举办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纪实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