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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联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生态环境联合监督执法启动会
2024.05.3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黄河北干流陕西侧北起榆林市府谷县,南至渭南市潼关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基地和粮食主产区。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但仍存在资源禀赋条件差、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柏树坪、龙门、风陵渡大桥等断面超Ⅱ类水质情况时有发生,对保障黄河干流全线Ⅱ类水质构成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全力保障黄河干流Ⅱ类水质,经共同商定,黄河流域局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开展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生态环境联合监督执法。5月27日,联合监督执法启动会在延安召开。

黄河流域局副局长郝伏勤主持会议。会议集中观看了“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调查”专题片,开展了联合监督执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和廉政提醒,榆林市、延安市、渭南市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黄河流域局局长范治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生态环境联合监督执法是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正式印发后的首次实践,具有重大意义。要用好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协调机制,形成流域监管和执法合力,守牢黄河干流Ⅱ类水质目标。

会议强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延安精神”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本次联合监督执法工作,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要充分认识黄河干流尤其是北干流Ⅱ类水质保障的严峻形势,认真履行流域机构和沿黄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形成流域环境执法监管合力”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通过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共同推动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真正构建“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会后,联合监督执法工作组即正式开展黄河北干流陕西侧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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