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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公告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1.09.02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2021年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监测与科研中心是隶属于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与管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的编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等技术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损失评估技术支持;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干旱半干旱与荒漠化区域及多泥沙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研究和应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监测与科研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1)。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9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放宽35周岁(19869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926日期间,登录黄河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下载并填写《监测与科研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于202192618时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hjc@yreea.mee.gov.cn,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编号+姓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监测与科研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并在黄河局网站(http:// huanghejg.mee.gov.cn)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1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监测与科研中心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

在通知应聘人员时,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招聘考试当天上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下午进行专业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没有达到要求的考生,则在其他报考岗位相近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黄河局网站(http:// huanghejg.mee.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公示结束后,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主要待遇

按照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薪金、补贴、绩效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招聘工作人员有限,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监测与科研中心承担。

(四)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黄河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六)招聘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监测与科研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1-66023439,监督或投诉电话:0371-66024046

 

附表1监测与科研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表2监测与科研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监测与科研中心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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