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将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我局招标代理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机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名录登记的机构;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对工程、服务或货物类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擅长的专业领域为:河湖保护、生态工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等相关领域;
(五)申报时没有因为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二、申请应提供资料
由申请机构的法人代表携带如下资料申报:
(一)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详细情况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核对)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近三年招标代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合同)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名录登记的截图及查询网址;
(六)办公场所的房产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核对)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按第二条所列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挂靠资质或提交虚假材料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且以后禁止在我局申请相关业务。
四、征集方式
我局对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经公示5日后进入我局招标代理机构库。入库后,具体代理项目由政府采购组织部门和项目组协商后按一定方式确定代理机构。
五、招标代理费计价
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具体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常红
联系电话:0371-6602604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