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出台 “十四五”期末,实现黄河干流八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2023.03.03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印发,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示范和指导。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持续加大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3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环境质量逐步向好,到“十三五”末,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到66.7%,劣Ⅴ类水体断面全部消除,实现历史性突破。
  《规划》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
  《规划》系统梳理了全省黄河干流、汾河、沁河、涑水河、三川河、苍头河等河流概况,确定坚持生态治理、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三项原则,围绕“源、点、环、带、景、文”生态治理新格局的系统治理路径,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具体来说,针对流域水资源匮乏、生态流量不足、污水处理厂排水与地表水达Ⅲ类水质不匹配等难题,在黄河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适宜区域建设带保温措施的人工潜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打造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源头治理模式,治理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成为河流生态补水的第二清洁水源;针对城市初期雨水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基础上,采用蓄水湿地和堤外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方式,在支流、退水渠等入干流、入湖(库)口处建设入河口“表面流+潜流”人工湿地,有效缓解汛期入河湖水质污染问题;针对河湖岸带生态退化问题,开展重要湖(库)环状生态屏障和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拓宽河湖生态空间,打通陆域和水域的生境连接,有效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充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加强河(湖)滨水生态景观建设和保护,积极传承弘扬黄河水文化,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提升山西省黄河流域品质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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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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