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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政府到黄河局汇报交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02.0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西宁市政府副市长吴志诚带队来黄河局汇报交流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连煜局长主持会议并听取汇报。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河道治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黄河局曾永副局长,办公室、监管一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西宁市地处黄河一级支流湟水中上游,境内湟水干流长95.9km,占湟水干流总长的25.5%,境内流域面积7334.6km2,占湟水流域面积的45.7%会上,吴志诚副市长介绍了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西宁市湟水河“清四乱”专项行动违法侵占河道建设问题整改情况,双方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连煜局长指出,青海省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用突出,生态功能强,但目前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生态环境脆弱,保护与开发界限不清,生态损害影响突出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连煜局长对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持续加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划定保护与开发的合理界限,着力维护好生态平衡及生态服务功能,强化污染源、工业园区等监管监控与生态流量保障管控;二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目标,理清问题,凝练项目,推动落实,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是统筹考虑湟水流域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河流与岸线生态保护监管及生态修复,协同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治。

吴志诚副市长表示,黄河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下一步,西宁市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湟水流域系统治理,严格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后评价,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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