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动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系统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6月2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涛一行到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就推进青海黄河生态保护,落实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要求进行座谈交流,并调研河南黄河生态保护实践经验。黄河流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连煜、分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向阳、郝伏勤参加座谈交流,青海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参加座谈调研活动。
青海省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珍惜动植物重要栖息地、分布区,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对黄河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极其重要。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强调,青海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要地,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在生态文明方面的战略位置非常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青海的生态安全地位、国土安全地位、资源能源安全地位显得更加重要。“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
近年来,青海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四水四定”任务要求,高度重视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在落实区域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黄河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等方面持续努力,成绩斐然。 2021年,青海省成为全国唯一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的省份,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保障作出重要支撑。受生态环境脆弱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青海省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和湟水等支流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不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青海省在座谈交流中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将不断提升认识,坚定信心,下大力气实施一批治理与修复工程,着力打造黄河、湟水河生态绿色廊道,多措并举践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并期待与黄河流域局在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高海拔高寒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动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黄河流域局表示,青海省生态环境改善对全流域的生态环境改善有决定性作用,黄河流域局将把推动青海省生态保护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点,一如既往的在生态环境部领导下,按照水司工作要求,务实推进青海省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质量提升。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技帮扶支撑、重大专项工作开展,稳步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成效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样板。
双方表示,面向“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黄河流域局与青海省政府将紧扣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要求, 按照“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坚持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青海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重点推动生态功能区协同保护和修复,多方位加强生态保护政策、项目、机制联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好、生态资源保护好,把国家生态战略落实好、国家公园建设好。”指示精神,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
黄河流域局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就构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问题会商机制等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