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住汛前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有效防范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2023年3-5月份,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全面开展黄河流域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督导工作,涉及流域7省区17个地市,现场抽查尾矿库36座,保质保量完成了汛前尾矿库污染防治隐患排查治理督导工作。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坚决筑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底线。尾矿库治理是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强化尾矿库污染治理是《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认真落实黄润秋部长和赵英民副部长对2023年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批示要求,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导工作作为2023年度重点任务之一,提前安排,汛前抓紧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督导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流域局+省级+市县级”三级监督管理安全屏障。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黄河流域尾矿库1000余座,主要分布在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份,我局聚焦“四个重点”区域,特别是临近黄河干流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尾矿库予以重点关注,按照一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全覆盖、对二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选取一定比例抽查、对调整监管等级或调出监管清单的尾矿库选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对以往检查发现问题的尾矿库选取一定比例进行“回头看”的原则,认真筛选2023年现场督导检查任务清单,不断完善“现场督导+指导帮扶+跟踪督办”工作模式,对于现场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并按月调度督办。
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努力提升尾矿库污染隐患治理效果。防范尾矿库生态环境风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内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规范工作流程,采取现场查勘、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等方式,重点查看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水质和周边土壤监测等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正常运行。通过督导,要求地方和企业进一步落细落实《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压实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在下一步工作中,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流域内相关省份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力支持服务好流域经济平稳向好运行的同时坚决守牢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