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是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标志性成果。保障黄河北干流段Ⅱ类水质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法定职责。
通报要求,各相关地方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黄河北干流段Ⅱ类水质保障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后续问题整改。要对照问题清单,限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通报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整改;要举一反三,以此次联合监督执法发现问题为契机,开展辖区内问题全面排查,强化汛期污染管控,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提高污水处理厂效能;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涉煤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黄河流域局将会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紧盯问题整改进展,定期联合调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技术帮扶。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并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此前,为保障北干流Ⅱ类水质,黄河流域局已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联合监督执法,并联合通报了陕西侧生态环境问题。近期,黄河流域局将联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紧盯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情况进行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