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局内动态
局内动态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通报黄河北干流山西侧生态环境问题
2024.07.0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共同守好黄河干流Ⅱ类水质攻坚成果,618日至23日,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会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黄河北干流山西侧联合监督执法,共涉及山西省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等441个县(市、区),发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短板、雨季“零存整取”等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涉煤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短板、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共计5大类75个问题。628日,黄河流域局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分别向4市人民政府通报了联合监督执法发现问题。

通报指出,黄河干流全线保持Ⅱ类水质,是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标志性成果。保障黄河北干流段Ⅱ类水质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法定职责。

通报要求,各相关地方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黄河北干流段Ⅱ类水质保障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后续问题整改。要对照问题清单,限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通报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整改;要举一反三,以此次联合监督执法发现问题为契机,开展辖区内问题全面排查,强化汛期污染管控,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提高污水处理厂效能;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涉煤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黄河流域局将会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紧盯问题整改进展,定期联合调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技术帮扶。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并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此前,为保障北干流Ⅱ类水质,黄河流域局已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联合监督执法,并联合通报了陕西侧生态环境问题。近期,黄河流域局将联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紧盯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情况进行销号管理。

生态
环境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