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黄河流域局执法应急处牵头,组织中国环科院、黄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以及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相关人员,先后于今年7月、10月赴甘肃省、陕西省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实地调研工作,指导推动黄河流域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评估。
调研组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评、优控化学物质的企业(园区)进行实地调研,并与有关省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座谈交流,详细调研《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履约以及《黄河保护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新污染物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有关省区《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各项任务组织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帮扶,并对重点排放口、环境介质等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下一步,黄河流域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深入做好黄河流域新污染物治理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按时完成年度重点任务,为推进黄河流域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