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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清风·纪法教育(2025年第18期):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篇
2025.07.16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编者按]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四风”问题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转入地下。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纪法意识,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释纪说法,供各部门、单位和工作组学习参考并严格执行。

[典型案例]

1.分批宴请化整为零。BC县文联原主席田某某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128,田某某向组织申报为女儿操办婚庆事宜,申办时间为2018141天,拟邀请人数150人。但田某某于201812日至4,连续三天在C县城某酒店设婚宴49,并通过口头、电话、短信等方式邀请了县文联职工和县文联管理的10个协会负责人及会员共32人参加,违规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1.38万元。案发后,田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文联主席职务,违纪款项被收缴。

2.多地操办逃避监督。YG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某某异地分批操办子女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107,王某某在某宾馆为其子操办婚礼,设宴21,违规收受礼金3.75万元。109,王某某又以其子婚礼为由,Y市某酒店再次设宴3,造成不良影响。201810,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案例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党员干部办酒设宴,只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完全可以,无须东掖西藏、隐瞒不报。少数党员干部处心积虑、隐瞒实情看似遮掩了“马脚”,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明面上打着婚丧喜庆的幌子,暗地里却借机敛财, 甚至还存在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

当前,很多地方都确立了申报备案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报告表。操办婚礼前,按程序报备过, 不意味着接下来都“免检”了。实践中,一些想借着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之人,为了避免宴席规模超过规定的桌数,挖空心思,分批次、分时段、分地点“化整为零”进行多次宴请。要认识到报备不是信口开河,更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严肃的组织程序,是核查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报备必须如实,执行必须坚决。不拿规定当回事,抱着“报备过就没事了”的想法,搞阴阳报备、弄虚作假、少报多办,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搞小规模、多批次操办,貌似每次都“合乎标准”,总数则远远超过规定,其实是在规避监督“耍花招”,早已突破了纪律的“红线”。操办婚丧喜庆,是中国的传统,党中央大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但仍然给正当的传统留了空间,也就是说,只要操办有正当理由,符合控制范围内的规模标准,并且提前据实报备,就不算违规,但仍有一些党员通过虚假报备、瞒报、谎报等方式,行敛财之实。

[正面清单]

1.坚持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

2.根据当地要求提前申报批准,说明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参加对象。结婚喜宴注意男女方分开办理。

3.事后报告落实情况。不能申报批准和报告落实不一致(男女方分开办理要报告总桌数人数)。

4.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以备查。

[负面清单]

1.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2.严禁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3.严禁事前、事后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

4.严禁动用公车、公物或其他公共资源。

5.严禁通过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禁止的主要是三种情形:

一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讲排场、比阔气,大摆宴席、奢侈浪费。不符合党员干部形象,引起群众的不满和猜疑,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借机敛取钱财或以随礼之名行行贿之实。

三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释纪说法]

操办婚丧喜庆与人情风俗交织在一起,党风连着民风,如稍有懈怠、任其发展,大操大办现象很有可能死灰复燃,前期纠正“四风”成效也会功亏一篑。因此,必须多管齐下、有的放矢, 坚决遏制大操大办现象反弹, 防止“摁下葫芦起了瓢”。针对此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某些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花招”,进一步明确各项文件规定,细化负面清单,将违规操办的新变种纳入负面清单, 明令禁止。对违反纪律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一律收缴,对瞒报或采取其他方式逃避监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对参加亲戚以外人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党内存在的作风不纯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不收敛不收手情况仍然存在。严厉惩治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必须从党政机关抓起, 从党员干部抓起。第一,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让党员干部从心底真正认识到大操大办酒席对社会风气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发挥好模范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和引领良好纯洁的社会礼节风尚;第二,要健全和完善相关规定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常态化;第三,要加大惩处的力度。对发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作案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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