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专题研究
2020.01.18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为落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129日,黄河局专题研究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张柏山局长、连煜副局长、李向阳副局长、郝伏勤副总工、宋世霞副总工,综合处、科财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测信息处、执法应急处、监测与科研中心主要负责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综合处汇报了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技术大纲(初稿),重点介绍了此次规划编制的形势要求、总体认识、主要思路、工作内容、组织安排等,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对技术大纲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连煜副局长强调,此次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构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谋划黄河局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在落实全国总体规划大纲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充分反映黄河流域的特点和重点;要在清晰区分生态环境部落实、统筹与监管的职责基础上,充分体现流域一体化管理的思路;要明确具体技术方法和要求,确保省(区)地市层面可操作、可实施;要结合流域系统要求和区域实际情况,强化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张柏山局长总结指出,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要指引,抓住机会,按新的要求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发挥黄河局在组织流域“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的作用。二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在规划目标、任务措施中融入流域管理思路和履职打算,充分发挥黄河局在“三水”统筹中的优势,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纳入空间管控体系,指导省(区)在资源承载力约束下有序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三是尽快与省(区)沟通联系、统一思想,尽快在局内组建工作组,共同完成规划编制这个硬任务。(张立)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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