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地市要点编制督导工作正式启动
2020.09.1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黄河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地市要点编制督导帮扶工作,本次督导工作采用双组长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连煜副局长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杜俊峰副厅长共同担任督导组组长,生态环境部海河局、松辽局、部规划院、中国环科院、南京所等部属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97日上午,督导组召开地市规划要点编制督导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会议。

启动会上,督导组组长连煜代表督导组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最新要求,介绍了规划督导工作总体安排。他指出,水生态保护规划时间紧、任务重,已进入关键阶段,要按照全国和流域规划编制目标任务,抓实、抓细、按时、按质完成省、市规划要点和规划文本、项目的编制工作同时提出,督导组联合省厅共同督导各地市做好要点编制工作,推进完成调研任务和提出督导意见。省厅要指导各地市分析问题、症结、对策、落实“四个在哪里”,调度督促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做好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并对要点编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各地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协调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承担省和地方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流域局要求,落实技术支持和培训责任,为规划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省厅在会议上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表态发言,强调各盟市要落实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规划编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安排各部门和旗县区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认真学习规划试点城市要点编制经验,积极配合督导组下沉调研督导工作,督促盟市做好规划要点编制,并对要点编制质量进行技术审核把关,确保9月底前各盟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划要点编制工作。

下一步,督导组将持续关注地市要点的编制工作,做好地市要点成果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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