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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在郑州召开
2024.02.03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2023年,黄河流域局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关于共同推动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务实推动《框架协议》落实,双方研究决定,以青海省为试点,建立以局、厅年度联席会议为主要载体,以规划督导、问题预警、联合会商、技术帮扶、人员培训为主要手段的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推进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按照整体工作安排,117日下午,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在郑州召开,黄河流域局副局长蔡治国、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吴怀民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河流域局副局长郝伏勤主持会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黄河流域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3年青海省流域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边构建边实施”情况,对2024年亟需联合推动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双方一致认为,2023年黄河流域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在联合推动湟水小峡桥断面水质达标、西宁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等方面协同发力,通过规划督导、“一市一策”驻点帮扶,攻克青海省西宁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加快了西宁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程,推动了小峡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运行取得初步成效。

2024年,黄河流域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机制确定的内容和路径,在“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湟水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监测评估、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措施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联合工作,通过进一步落实问题预警、联合会商、技术帮扶、人员培训等手段,实现流域区域联动和生态环境共治共管,共同推动青海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青海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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