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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河南、山东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核实
2020.01.18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按照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核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黄河局于1158日、1112日完成了山东和河南两省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相关地市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

1158日,调查组分赴山东省济南市、泰安市、聊城市和滨州市,现场查看了济南市莱芜区鹏山泉地下水源地和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交通穿越段的保护、导流设施及应急池完成情况,根据历史资料分析了鹏山泉地下水源地9月份水质不达标的原因;抽查了聊城市和滨州市已完成整治和未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并对其进展情况予以核实。同时,调查组还通过搜集分析相关问题资料、与当地环保部门交流和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相关水生态环境问题,对于已取得整改成效的给予肯定,对于进展缓慢的问题共同查找原因,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118日上午,调查组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如实反馈了本次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新发现的问题,提出有关整改的意见建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调查组详细汇报了近两年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双方就有关问题和解决措施展开深入探讨。

1112日调查组又转战河南,以河南省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为导向,实地查看了沁河武陟渠首断面、洛阳高崖寨断面等。调查组现场通过与当地环保部门交流沟通、调阅相关资料、现场采样及向上溯源等方式查找分析相关断面水质超标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此次调查核实工作中,全体成员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难题,制定详细的核查工作方案,精准核查相关水生态环境问题。通过深入一线的核查,进一步压实了地方的主体责任,有效履行了流域机构的监管职责并推动了相关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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