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2024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科研所隶属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具体包括:承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补偿方案编制;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重要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流域生态环境评估、生态文明示范试点、水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的协控与监督技术研究;开展流域生态保护与功能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与管理研究等。
科研所学科梯队合理,研究特色鲜明,研究方向明确,研究成果突出,科研创新潜质优良,现有人员中高层次人才占比82%。科研团队多次参与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战、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黄河联合研究等国家重大课题与战略研究。
学科门类涵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自然地理学、城市规划、水文水资源、地质工程、化学、能源与环境、计算机、遥感信息等多领域、多学科。科研所历来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鼓励团队成员多领域、多样化发展,致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稳定高效、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科研团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3个岗位共计3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科研所2024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工作技能;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主要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录用后,与科研所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薪金、补贴、绩效、社保等,可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审,享受定期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黄河流域局门户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或科研所门户网站(http://yreei.com)下载并填写以下内容:
1.《科研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
2.《科研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表3),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汇总表。
请将登记表、汇总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所填报的全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3月22日18时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hky@yreea.mee.gov.cn,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编号+姓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科研所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黄河流域局门户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和科研所门户网站(http://yreei.com)发布,并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按照3:7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没有达到要求的考生,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 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科研所将组织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科研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黄河流域局门户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和科研所门户网站(http://yreei.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在考试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
4.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黄河流域局门户网站和科研所门户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六、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371-63359202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八、监督举报
黄河流域局科研所监督电话:1377053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