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报公告
通报公告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办公区附属场所消防及供电设备维修、部分下水管网维修、安全用电 专项改造业务委托的公告
2024.11.1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和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消防安防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现组织开展办公区附属场所消防及供电设备维修、部分下水管网维修、安全用电专项改造业务委托工作,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生态环境部黄河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黄河科财〔2020〕8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相关业务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主要内容:委托相关单位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办公区附属场所消防及供电设备维修、部分下水管网维修、安全用电专项改造,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联系我单位获取。

成果产出:完成办公区附属场所消防及供电设备维修、部分下水管网维修、安全用电专项改造,确保消防安防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经费预算:21.78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比选采购响应文件要求五份(一正四副),响应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内容(或设计方案)、预算报价、服务保障、质保承诺等内容;

2.采购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次委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现场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五份(一正四副),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院北楼113房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科。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博

联系电话:0371-66025557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生态
环境部
返回
顶部